生豬市場對于穩定生豬生產、農民增收,保障民眾的豬肉消費意義深遠,因此生豬價格的漲跌、盈虧點都是養殖行業的“聚焦點”,我國相關規定指出,生豬價格和玉米價格的比值維持在6.0:1的時候養殖行業大致處于盈虧的平衡點。以往,當豬糧比低于6.0:1的時候是虧損期的狀態,政府會采取干預手段進行調控,當然與豬糧比相關的《調控預案》也是在不斷的修訂中。
之前業內有相關權威人員認為,隨著國內規?;?、集約化、專業化的快速發展,養豬業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,工業飼料普遍使用,豬場的支出不再是以購買玉米為主,豆粕、麥麩、豬病防治等的投入占比越來越高,豬糧比已經成為了“不完全確定”指標。
豬糧比在官方的說法實際上就是生豬市場價格、豬糧比的調控體系中的一個指標,即生豬出場的價格和玉米批發價格的比值,相關部門會通過豬糧比的數據來估算生豬生產的盈虧,判斷生豬市場的價格波動幅度,最終決定是否提供決策的支持。隨著相關規定的調整,豬糧比一般為5.5時(現在人工等各項養殖成本變高、平衡點稍比5.5大)是利益均衡點,即假設玉米為1元/斤時(批發價)毛豬價格至少為5.5元/斤時才有利可圖。豬糧比,通俗說就是生豬價格和作為生豬主要飼料的玉米價格的比值。按照我國相關規定,生豬價格和玉米價格比值在5.5比1,生豬養殖基本處于盈虧平衡點。
但是豬糧比在國內并沒有確定的經濟邏輯,這使得生豬市場價格的調控缺少了一定的權威性,總而言之,豬糧比越高養殖利潤越好,反之則越差。但兩者比值過大或過小都不正常,國家在判斷生豬生產和市場情況時,將豬糧比價用來衡量養豬利潤的一個專用指標,政府根據豬糧比對生豬市場的調控是屬于“雙向”調控的思路,雖然一直在調控,但是調控后的生豬市場依然是難逃“豬周期”的魔咒,熨平價格波動的作用并不明顯。生豬價格的變動是經濟規律,根本上體現的是供需變化,政府在價格暴跌暴漲的時候確實是需要“干預”,但是一般情況下也只能順應市場,因此筆者認為“豬糧比”的意義不可說沒有,但是并未“一刀見血”。我國政府層面原有的“豬糧比價”體系亟待進行徹底變革才能成為更為可行的政策指標。